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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借条借款关系不成立

发布时间:2018年6月19日 厦门找离婚律师  
  不打借条借款关系不成立


  借钱时不打借条,又是现金给付,一旦发生纠纷,将很难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建议父母在资助时出具借条,并应当注明款项的用途,或者要求自己子女及他们的配偶在借条上签名,这样夫妻两人就共同成为借款的偿付义务人。面子事小,损失事大,一张简单的借条能解决可能会出现的很多棘手问题。

  案例:

  2003年2月,王某与赵某登记结婚。为了置办住房,王某父母将自己省吃俭用的积蓄20万元给了儿子。新房登记在儿子、儿媳两人的名下,并由小夫妻双方一起归还贷款。2006年5月,儿子、儿媳感情不和要离婚,儿媳要求分割房产,王某父母此时向儿子要求归还20万元首付,并要求儿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此,王某父母将他俩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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