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慧律师,厦门找离婚律师,现执业于福建厦金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俗话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就是说一个人死了,所有的财富都是带不走的,那这些带不走的财产就是遗产,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立下遗嘱,则遗产将根据法定继承的顺序处理,那么,再婚家庭遗产继承的顺序是否和原生家庭不一样呢下面请看为您介绍。
一、再婚家庭遗产继承的顺序
遗产继承的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遗产继承人员的解释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有遗嘱遗产的法定继承情形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附带债务的遗产如何继承
当继承人只有一人时,自应单独承担清偿被继承人欠缴税款和所负债务的。而在共同继承中,除遗嘱有特别指定的以外,原则上各继承人应按其继承份额比例分担有关税款和债务的清偿。在清偿方法上可以在下列两种中选择其一:
1、先行清算与清偿 ,然后分割遗产。
依照此种清偿方式,共同继承人首先从遗产中清算出遗产债务,并将清算出的相当于遗产债务数额的遗产交付给债权人,然后在遗产有剩余的情况下,继承人可根据各自应继承的份额,分配剩余遗产。
2、先分割遗产后清偿债务。
依照此种清偿方式,共同继承人应先根据他们的应继份额分割遗产,同时分摊遗产债务,然后各继承人根据自己分摊的遗产债务向债权人清偿债务。但各继承人应对债权人负连带,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的关于再婚家庭遗产继承的顺序及其相关法律知识,由上述内容可知,无论是否是再婚家庭,也无论是否是婚生子女,都是按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顺序继承遗产,如果您对遗产继承还有其他法律疑问,请上咨询律师。
房产法定继承需要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继承发生的条件,那么房产法定继承的材料有哪些呢下面就由为大家一一介绍房产继承的认定、法定继承的三种路径、房产法定继承的材料、继承权放弃的形式,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一、房产继承的认定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二、法定继承的三种路径
1、;协商继承;,也就是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直接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2、公证继承,也就是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去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3、诉讼继承,全部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三、房产法定继承的材料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等;
2、产权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等;
3、房产证明、原值发票、原始购房合同、《央产变更通知单》等;
4、继承公证书/法院判决书。
四、放弃继承权的形式
第一,放弃继承权,一般应书面声明。
第二,放弃继承权,必须在遗产分割以前。
第三,继承人表示放弃,必须书面声明或直接由继承人作出明确表示,并经有关组织证明或公证机关公证。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的有关;房产法定继承的材料;的法律内容,想必通过上述内容的介绍,大家对房产法定继承的发生条件及所需要的材料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