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找离婚律师
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婚姻动态
子女血亲
婚姻自由
分居关系
结婚知识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手机:
13666054601
13666054601
邮箱:
565203493@qq.com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903室
站内搜索
结婚知识
同性恋可以结婚吗?结婚不到一年离婚
婚姻法禁止结婚条件是怎样的 什么是协议结婚,协议结婚受法律保护吗
婚姻索取财物与买卖婚姻有什么区别 禁止结婚的情形有哪些?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范围有哪些?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是什么
复婚时男方赠房给前妻后又离婚,房子能要回吗?
结婚登记需要的条件和材料
北京新生儿户口登记及户口迁移中计划生育有关问题
结婚易贷申请条件及申请资料
如何计算离婚又复婚的婚龄?
新人必读:婚姻登记
更多
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收养法
婚姻、继承律师为您解读公民发现弃婴应如何处置?
发布时间:
2018年4月15日
厦门找离婚律师
任何单位和公民一旦发现、捡拾弃婴,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报案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将捡拾的弃婴转送他人或私自抱养。 公安部门应当立案查找弃婴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查找不到弃婴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公安部门应当依法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并将该弃婴移交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解除收养关系的途径有哪些 解除收养关系后被收养人的户口要怎么处理?
2.外国人收养孩子的条件 收养养子女的条件有哪些
3.解除收养关系纠纷如何处理 带着养子女到哪里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4.解除收养关系的案例 解除收养关系诉讼费怎么收取
5.收养子女要具备哪些条件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厦门找离婚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3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666054601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