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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继承法常识:代位继承的条件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3日 厦门找离婚律师  

  根据继承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适用代位继承须具备以下条件: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

  2、被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则其应该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这不是代位继承而是转继承。

  4、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只有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才享有代位继承权,被代位继承人的其他亲属如兄弟姐妹、配偶等均无此权利。依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被继承人的生子女和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和养子女和被继承人的生子女都可代位继承,而且代位继承不受辈分的限制。

  5、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权。

  根据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但代位继承人在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较多时,可以适当分得遗产。

  6、无论代位继承人是一人还是数人,代位继承人都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以上就是如何处理代位继承纠纷的介绍。代位继承纠纷的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应收集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并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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