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找离婚律师
法律热线:
手机:
13666054601
13666054601
邮箱:565203493@qq.com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903室
站内搜索

收养孩子条件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7日 厦门找离婚律师  
  按照《收养法》第4条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才可以收养小孩: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All Right Reserved 厦门找离婚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666054601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