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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暴法施行反响好

发布时间:2017年1月9日 厦门找离婚律师  

  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已满一月,实施效果如何如何评价反家庭暴力法有哪些细节值得关注就这些话题,《法制日报》记者近日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阚珂。

  反家暴不问动机

  记者:我们注意到,“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这句话,在国务院去年8月提请审议的草案中并没有出现,后来加上去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阚珂:对于家庭暴力,就是要态度鲜明地予以反对,就是要坚持“反家暴无禁区、对家暴零容忍、反家暴不问动机”的思想。

  前面两句话比较容易理解,至于反家暴不问动机,就是指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所进行的家暴,都是禁止的。例如,为了教育孩子而采取打骂的方式,即便真实的动机是好的也要禁止,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中的“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就是针对类似的情况而作出的表态。

  告诫书并非处罚

  记者:告诫书具有什么样的性质起到什么作用

  阚珂:告诫书是一种批评教育的形式,同时具有固定证据的作用。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是一种批评教育的形式,是对加害人行为的一个正确指引,是一种行政指导文件,不是处罚。所以,告诫书不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人民法院不受理就告诫书提起的行政诉讼。

  但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告诫书对加害人能起到一定的教育作用。除此之外,告诫书在审理涉及家庭暴力案件中具有固定证据的作用。

  公安可迅速出警

  记者:怎样理解公安机关协助法院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

  阚珂: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应当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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